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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2013年5月24日,国务院公布了《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》,提出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,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。煤炭资源税从价征收已经正式提上议事日程。

    从价征收后的资源税将会显著高于当前标准。目前从量征收的煤炭资源税为动力煤2-4元/吨,炼焦煤8元/吨,这大约相当于坑口煤价的1%。如果改为从价征收,预计税率将在3%~5%。增加的税收成本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,但是根据国家出台的减轻煤炭行业税负的相关政策和陕西省出台“八项”意见支持煤炭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,在资源税改革的同时取消全部价格调节基金,则公司的总体负担不仅不会上升,还有可能会有所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