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“总部机关化问题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,澄合矿业山阳煤矿公司对照上级党委总体部署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迅速行动,在明任务、定职责、强考核的同时,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将加强公司干部作风建设,提升管理干部履职能力,强化工作执行力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,通过严明工作机制,确保做到事事有人管、件件有落实,达到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目的。
工作安排有重点
为确保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分解和落实,实现目标管理,该公司分管领导结合本职工作形成分管工作计划,报备公司主要领导审核。工作计划确定后,分管领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,明确责任部门、区队配合单位、完成时限等。各部门、区队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再认领、再安排,形成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上报相关责任部门。对未及时认领安排工作或未及时上报工作计划,由相关督办部门对具体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处以100元至500元/次罚款,由公司纪委牵头,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查。
工作落实有考核
该公司按照“调度室日通报、办公室周督办、纪委监察月督查”的全链条闭环落实工作体系,由调度室、综合办公室、纪委监察按部照工作职能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、落实反馈。各分管领导为作为分管事项任务贯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,做好与上级和公司领导安排各项工作的落实;各部门、区队负责人作为承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抓具体的贯彻执行,确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。各项重点工作如未按计划要求标准和时限完成的,根据造成后果,由调度室、综合办公室、纪委监察部依照《山阳煤矿有限公司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实施办法》进行考核。
工作协调有配合
该公司采取“1+N”的工作协调机制,由分管领导通过调度会或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,明确牵头的“1”个部门、区队和“N”个配合单位。因安排工作出现配合部门较多,分管领导较多时,由主要领导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协调,明确该项工作主要分管领导和配合分管领导,主要分管领导再按照“1+N”的工作协调机制,确定工作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,以此做到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之间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切实做到不缺位、不越位、不错位。如因工作协调不到位,出现推诿扯皮等情况导致工作推进不力,职能部门督办不力的,由公司纪委牵头进行严肃追责。
工作反馈有时限
根据前期工作安排的内容和时限,需上会反馈的具体工作,要求各部门、区队要按照工作性质,准时在调度会等会议上向公司党政及时进行反馈,同时分管领导必须对反馈的工作提前进行审核,了解并掌握相关情况,对公司党政提出的问题能及时进行说明,确保反馈信息的及时性、权威性和准确性。对反馈回复不及时的,或对反馈信息不了解、不掌握,造成公司利益受损,情节较轻的,由督办部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责任部门、区队和分管领导200元至1000元/次,对部门、区队责任人进行干部考核扣分。
通过“总部机关化问题”专项整改工作的逐步深入推进,该公司在管理定位和管控模式进一步明晰,管理职能、机构和岗位设置得到不断优化同时,使“四大作风顽疾”得到有效消除,管理人员履职能力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得到全面提升,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,为公司追赶超越、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保障。(田野)